各相關環評機構和企事業單位:
近期,我局在環評文件審查(評估)中發現重慶大潤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3105號)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較差。為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6號)規定,現對該環評機構及相關編制人員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環評文件存在的質量問題
(一)《惠州市惠興展實業有限公司建筑廢料分揀處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分析錯誤;
2.主要環境保護目標遺漏;
3.環境標準適用錯誤;
4.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缺失。
(二)《惠州大亞灣太陽姊妹藝術有限公司裝飾畫生產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設項目工程分析或者引用的現狀監測數據錯誤;
2.主要評價因子遺漏;
3.環境標準適用錯誤;
4.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缺失。
二、處理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6號)第三十六條規定,對該環評機構和人員作以下處理:
責令重慶大潤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6個月。整改期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計算。整改期間我局不再受理該環評機構及相關編制人員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申請;整改前曾受理的建設項目待環評修改完善后可繼續完成審批。整改期滿后該環評機構應向我局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三、管理要求
希望在我區從業的環評機構及編制主持人要引以為戒,認真查找不足,進一步規范內部管理,切實提高環評工作水平、業務能力和責任意識,確保環評文件質量。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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